1.董事會決議日期:98/04/28
2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,業經董事會決議擬定如下:
(一) 現金股利:每股新台幣2.2元。
(二) 股票股利:每股配發新台幣0.1元。
3.其他應敘明事項:本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及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,由董事會另訂
配股除權基準日,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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